为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聚集县城人气,提升县城首位度,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两个翻番”和“争创中部百强县”的奋斗目标,2022年9月20日,随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在随县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补贴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非随县户籍;
2.在随县就业;
3.在随县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4.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前6个月内,在随县连续缴纳社保;
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等在编干部职工除外。
二、补助标准和时间
从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每套房每月补助1000元,连续补贴二十年。在此期间社保不在随县缴纳(正常退休的除外)、不正常缴纳、房屋出售的立即终止补贴,重新在随县缴纳或恢复正常缴纳的不再享受补贴。
购房人须自开发企业通知交房之日起一年内装修完成并入住,验收通过后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否则停止补贴直至装修入住再恢复。停止期间的补贴不再补发。
三、申领方式
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后,按县住建局(县房产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房产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按季度将购房补贴发放至购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有多个产权人的,共同指定其中一个产权人的银行账户为补助款发放账户。如产权人死亡的,由继承人办理过户手续接续补贴直至满二十年,否则不再补贴。
本方案补贴对象不重复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升县城首位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随县政发(2022)2号)、《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争创“中部百强县”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若干措施的通知》(随县政发(2022)10号)文件中的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水电燃气补贴、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可享受教育、公积金贷款等其他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随县房产管理局(3567020、3339511、3567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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