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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县: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作用 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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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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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2日,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洋主持某案件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等参与案件研讨(周雨欣 摄)

“检察机关依托综治中心,将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帮助群众解决了不少矛盾纠纷。希望继续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作用,让群众带着矛盾纠纷来,带着顺心和气走!”近日,在听取了湖北省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介绍后,湖北省人大代表、随县万福店农场凤凰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潘祥树建议。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2024年以来,随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凝聚矛盾化解合力,依法履职尽责,有效提高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推动“检力下沉”

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随县是湖北省版图面积最大的县,农村人口多,因婚恋、家庭、邻里等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较多,基层治理难度较大。为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域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大局,推动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尽快发挥作用,随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检力下沉”,在随县综治中心设立“炎枫相随”检察工作室、检察听证室和轻罪治理工作中心,并将入驻工作延伸至乡镇综治中心,在四个重点乡镇设立检察工作室,由各业务条线干警轮驻接访,依托综治中心第一时间介入各类矛盾纠纷调处,防止“小矛盾”演变为“大隐患”。

2023年,均川镇居民续某某酒后滋事,致使刘某某夫妇遭受轻微伤。2024年1月,公安机关以续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续某某无违法犯罪前科,案发时因酒后冲动借故生非,没有耍流氓动机,经释法说理,续某某表示认罪认罚并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遂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办结案件容易,但化解双方矛盾却是一道难题。在带案下访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续某某靠捡废品为生,并无赔偿能力;刘某某夫妇是下岗职工,无固定收入,且身患多种疾病,因身体受伤生活更加困难。看着陷入困境的一家人,检察官主动引导刘某某夫妇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鉴于夫妻俩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为尽快化解矛盾,2024年3月,随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当地综治干部等一起到均川镇综治中心开展检察听证,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案情、证据、法律规定及办案影响和风险研判等情况,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续某某当场认错并赔礼道歉,取得刘某某夫妇谅解。最终,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续某某作拟不起诉处理。反目成仇的双方当事人也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会后,检察官向刘某某夫妇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发放司法救助金,刘某某夫妇紧握着检察官的手,不停地道谢。

2024年7月26日,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文(左三)为某案件受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周雨欣 摄)

深化司法救助

助力矛盾纠纷化解

司法救助不仅能减轻当事人因诉讼而产生的经济压力,也有助于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传递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关注和保护,增强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归属感。基于此,随县人民检察院探索将司法救助受理窗口延伸到县综治中心,方便来访群众咨询,拓宽司法救助线索获取渠道。同时,制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内部衔接工作办法,形成全院一盘棋的救助工作格局,一体推进司法救助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努力让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得以化解。

2023年,唐县镇村民付某乙与付某甲因田地纠纷发生口角,付某乙到付某甲家中将其打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付某乙予以行政处罚后,付某甲不服,认为付某乙非法侵入其住宅,应承担刑事责任并需赔偿经济损失,并于2024年4月来到随县综治中心,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经审查,接访的检察官认为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并无不当。为促使矛盾纠纷在初信初访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检察官决定通过“检律协作+现场调解+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此案。根据随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实施细则》,随县司法局在征得付某甲同意后,指派了一名律师参与此案。

2024年7月,随县人民检察院包案院领导、检察官和律师一起前往当地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等事宜进行调解。在多方合力劝解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付某乙一次性赔偿付某甲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3万元。

调解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村民付某甲与上高中的女儿相依为命,家庭靠种地为生,经济负担较重,便主动向付某甲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检察机关不但公正办案,还对我进行司法救助,这个处理结果让我心服口服,以后大家还是好邻居!”2024年8月9日,在随县综治中心“炎枫相随”检察工作室召开的检察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此案审查情况进行公开答复,并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充分释法说理,与会人员也共同摆事实、讲法理。最终,付某乙当场向付某甲赔款并赔礼道歉,付某甲也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2024年,随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7件,其中通过县综治中心受理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我们还与乡村振兴局、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救助,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起来,帮助涉案群众解纷纾困。”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洋介绍。

2025年5月20日,随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某司法救助对象家中进行回访(周雨欣 摄)

健全工作机制

增强矛盾化解合力

让民忧、民怨又好又快地化解,既需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也需要其他解纷力量共同努力。为依法规范办理相关案件,随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群众信访办理工作暂行规定、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信访工作各项要求,对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三类案件实现院领导包案和检察听证全覆盖。为增强矛盾化解合力,随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综治中心紧密合作,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深化检律协作,及时交流信息、协调立场,共同研究解决矛盾化解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确保基层矛盾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处理。

在办理杨某珍信访案中,因调解难度较大,经随县综治中心协调,随县公、检、法三方联合召开会议,共同对杨某珍开展释法说理,促成此案矛盾迅速化解。

在办理明某某立案监督申请案时,明某某认为龚某等人在转让水库养殖经营权方面涉嫌合同诈骗,公安机关则认为此案属民事合同纠纷,不予立案。为高效办理此案,随县人民检察院安排一名院领导包案办理。经审查,随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龚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成立。

为了让当事人自愿接受审查意见,2024年6月,随县人民检察院包案院领导在随县综治中心主持召开检察听证会,对此案审查情况进行公开答复,并邀请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等,围绕此案争议焦点共同向明某某释法说理。会后,明某某签收了检察机关的审查结果通知书,但其“心结”却并未解开。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随县人民检察院继续跟进民事调解事宜:一方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另一方面邀请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同时协调县水利部门从根源上解决水库承包管理问题,倒逼相关方面加快调解进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明某某、龚某、李某等四人在随县综治中心自愿签署调解协议,李某向明某某支付了投资款及经济损失共计20.5 元,明某某现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

“三年了,没想到投资款竟然还能拿回来!”2024年9月, 明某某专程从外地来到随县,把一面写着“司法为民显担当,调解止纷促和谐”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入驻综治中心以来,我们共接待各类信访33人次,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通过院领导带头接访、联合接访等,再次信访率为零。协同综治中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6起,向党委政府报送社会治理风险研判报告2份,助力推动苗头性问题源头治理。另外,我们还研发‘检护民生’微信小程序,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司法救助、控告申诉申请等业务,确保关门不打烊、服务不断档。”刘洋表示,下一步,随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托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继续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律协作、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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