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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涉恶案件25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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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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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吴善玲报道:3月27日上午,随县人民法院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在随州市影响较大的广水杨某友19人涉黑案和随县后某西6人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涉案2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广水涉黑案件首犯杨某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广水杨某友19人涉黑案查明,2010年,杨某友、闵某杰等人以暴力、威胁、恐吓、纠缠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随着高利贷业务量的增加,杨某友又吸纳周某等人加入,该组织成员势力进一步壮大,形成了以杨某友为组织、领导者,闵某杰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杨某友的指挥下,长期在广水市通过暴力、威胁、胁迫手段强迫他人转让公司、企业的股份、其他资产,并强迫他人借贷,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27起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肆意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最终认定首犯杨某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8名被告人被判处12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当天宣判的还有1起涉恶势力家族犯罪集团案件,首要分子后某西因犯非法经营罪、贷款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与其原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并罚,一审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6年6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两场宣判,共有各界代表、当地群众及部分被告人亲属等200余人到庭旁听,随州两级法院和随县公安局共有160余名干警全程参与,协助保障本次集中宣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次集中宣判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随县集中宣判黑恶犯罪人数最多的一次,此次公开宣判,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团伙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彰显了随县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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