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随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成民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随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随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元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强县工程”落实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和表决《县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个别县四届人大代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助推随县高质量发展。要注重代表行动活动成效,对照时间表,根据任务安排,加大推进力度,及时总结推广代表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代表行动活动成果,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不越法纪红线,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警钟长鸣。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笠、雷震、李方、范延安、宋成凤、杨光明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海,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承,县监委、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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