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随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庹大鹏主持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姜辛辛辞去县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决定任命曾浩为副县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县长。
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设立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姜辛辛辞去随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决定任命曾浩为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曾浩为随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庹大鹏向曾浩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笠、范延安、宋成凤、杨光明、刘楚成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庞忠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洋,县监委、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随县融媒体中心 黄思寒、张可飞(实习生))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