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答:《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学籍变动”第十五条规定:学生有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 -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手续,留存纸质证明材料。学生跨省转学,按相关省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