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根据《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文件精神,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和《随州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随教发【2020】7号)两份文件中明确,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设定的全部科目。体育与健康被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以50分的原始分值计入中考招生录取总分。其意义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引导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让学生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从而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根据以上三个文件的精神,随州市教育局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初中、高中学校校长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形成了《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征求意见稿)》。6月10日,市教育局将征求意见稿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二级单位征求意见(当时县教育局提出4条意见建议),意见收集整理后,市教育局进行了再次修改。为确保起草的文稿符合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并切合随州实际,8月份,市教育局又将修改后的文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当时县教育局提出修改意见5条),此后市教育局再次结合各界意见再次修改,最终与9月份形成现在的考试方案(试行本)
二、考试对象和实施时间
对象为随州市所有初中在校学生。实施时间从2021年9月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执行,今年秋季的初一学生成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首届学生。
三、考试方式、内容与分值
考试实行平时考核和统一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值共计50分。其中,平时考核15分,统一现场测试35分。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分三个学年(初一、初二、初三)进行,每个学年5分,共15分。平时考核由过程性评价和体质健康水平考核组成,由学校负责组织完成。其中体质健康水平考核要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的初一、初二、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分别进行考核,确定等级,折算计分(优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不及格1分)。平时考核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平时考核方案,各初中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按时完成测试和成绩录入上报。
注意:从随州市以外转入的初中学生,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由现就读学校按照相关标准折算计分。
(二)统一现场测试
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设置的项目为考试内容,分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
1、必考项目(15分):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
2、选考项目一(10分):引体向上(男生、5分)、仰卧起坐(女生、5分)、一分钟跳绳(5分)、立定跳远(5分)。即男生可以从除仰卧起坐项目外的其他三项中选二项,“三选二”;女生可以从除引体向上项目外的其他三项中选二项,也是“三选二”。
3、选考项目二(10分):篮球技能(10分)、足球技能(10分),即二项中选一项,“二选一”。
每年选考项目由学生自行确定。学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办的体育运动竞赛中获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达到二级运动员等级的,可申请选考项目二免考(篮球、足球技能),计满分10分。
四、评分标准与考核时间
平时体育考试、考核和测试由考生所在学校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课程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并于初中毕业年级当年5月份前将三个学年考核总成绩报送县教育局,原始考试记录要保留三年备查。
统一考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初中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特别要指出的是1分钟跳绳、篮球和足球技能则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年版)执行,可以看出,这三个项目与其他项目执行的标准有所不同。
考试的时间:体质健康水平测试在每年9-12月进行,统一考试时间在每年4月份进行,其具体时间均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参加统一考试的每名考生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即同一半天内)连续完成,若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决定是否延时延期考试。
五、考试组织实施
(一)考试顺序:统一考试的所有项目中,中长跑1000米和800米是考生最后参加考试的项目,其他项目的考试顺序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二)场地与器材:统一考试的场地须具备200米及4条以上环形跑道的运动场;考试使用的职能仪器设备、器材须经国家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六、免考、缓考与特殊考生的考试
(一)因残疾免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考生,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因伤病免考: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病、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I度、严重畸形等原因考生,初中阶段免修体育课,持医院病历,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计分(往年按50%计分)。
(三)缓考: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时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缓考申请;若缓考期内仍不能参加考试,可申请全部项目或单项免考,获准的免考项目按满分的60%计算(注意:与前面免考的按满分60%计分不同,这里是按所免考的项目的60%计算)。
(四)申请免考(缓考)程序: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注明免考、缓考原因,出具相关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较往年多了公示期这个环节。免考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将存入学生档案,这是提出的新要求,保证真实、公平、有据可查。
(五)成绩的复核与仲裁:考生对平时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测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需现场向考点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考点办公室复核。以上两种复核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时不再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改善考试设施、场地、器材条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严格过程管理。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明确统一考试时间、地点、保障措施以及操作流程,严格过程监管,严禁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各学校要强化体育课程质量意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建立学生个人档案,科学研制体育课考核办法,树立健康运动导向,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三)建立监督机制。协调家长委员会参与监督考试工作,监督过程中不进入正在进行考试的考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四)强化安全责任。学校要落实学生常规健康体检制度,对体质异常学生,要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并尊重监护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反馈意见。考试期间,各考点要设立医疗点,配备专业人员和急救设备。要制定体育与健康考试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确保考生安全。
对《初中学业水平考社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的说明:与往年表格比较看,1、表格顶端标注了申请类别(免考、缓考);2、增加照片粘贴处;3、增加了申请考生现场目测人签字栏;4、学校意见处增加了校长签字;5、县市区领导小组意见增加了负责人签章;6、新增分数认定记录栏,明确了认定的分数,负责人需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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