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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工伤保险,怎样维权?伤残鉴定在哪做?伤残赔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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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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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要给所在单位报告,通知单位相关部门知晓,由单位相关负责人在24小时内打电话到同级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备案(随县3338707),用人单位30日内,到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领取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科:(一)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明,用人单位依法设立或者注册登记的证明材料;(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工伤认定需到同级人社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书面申请,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政策咨询电话3230556。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职工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辅助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等。因工死亡的,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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