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企业从事农、林、渔、牧业行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从事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农、林、渔、牧业项目可以享受免征和减半征收政策。
1.免征项目: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减半征收: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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