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动产总证(复印件)
2、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盖开发公司公章)3、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单价款处须加盖开发公司公章)4、有银行或公积金按揭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银行或公积金公章)、银行或公积金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如是婚内购买的则需登记为夫妻共有)
手续齐全后到不登记登记中心直接受理。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