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现在住房困难家庭可申报保障性住房,不知如何申报,有哪些条件?
答:保障性住房过去分好几种,现在基本上以公租房为主。申报对象和条件是:
(一) 县城规划区内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具有县城规划区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且在县城区生活;
(2) 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3)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4)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 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含从外县市调入)无住房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经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考(调入)的在编在册正式人员;
(2) 本人及配偶在随州市市区及县城区无私有住房,直系亲属在县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县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
(三) 在县城各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一下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或固定经营场所;
在本县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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