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题服务 > 证件办理 > 户籍办理 > 知识问答
户籍迁入迁出的流程
  • 来源:
  • 编辑:
  • 发布时间:2022-12-01
  • 【字体:    

一、户籍迁入迁出的办理流程以及材料:户籍迁入迁出分很多种类,有婚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个人申请书等材料)、搬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大学生回原籍(学校开具的有关证明)、新生儿入户等。带有关证件到当派出所办理。办理流程如下: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户籍迁入迁出法律条款:《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