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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自评标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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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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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目

主要任务(1000分)

基本要求及评分标准

数据评价指标

暗访内容及

分值(1000分)

责任单位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00分)

(一)健全爱卫组织(40分)

1.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10分)查阅相关资料,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各镇(场、景区、开发区)、各级爱卫会及成员单位、县政府办

2.各级爱卫办人员安排能适应工作需要,爱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且满足工作需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10分)查阅相关资料,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政府卫生投入占政府支出比例持续增长


县财政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爱卫办职能明确,人员编制适应实际工作需要,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合理。(10分)查阅相关资料,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县委编办、县爱卫办

4.镇、村(居委会、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委会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成立创卫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任务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创建工作“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推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10分)查阅相关资料,有创建活动资料,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二)建立长效机制(40分)

1.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将爱卫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5分)查阅相关资料,无贯彻意见,资料不全酌情扣分。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爱卫办,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开展爱国卫生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督查督办。“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应有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内容,制定创建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考核检查与奖惩等制度。(5分)查阅相关资料,未纳入规划不得分,无创建实施方案、无会议记录,现场办公解决创卫工作中的热、难点问题每小项1分。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爱卫办、县发改局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00分)

(二)建立长效机制(40分)

3.各级党委、政府将爱国卫生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8分)查阅相关资料,未纳入绩效考核的不得分。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绩效办

4.爱国卫生有长远规划,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7分)查阅相关资料,计划与总结应包括预期目标、工作内容、具体措施、成效评估等,每少1小项扣1分。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5.广泛开展如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等爱国卫生活动,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创建卫生城市宣传氛围,在单位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及电子屏幕宣传创卫工作,每月向随县创卫办报送3条以上创卫信息,及时报道各地各单位开展创卫的生动实践、经验作法,曝光反面典型。(8分)查阅相关资料,未坚持开展检查和宣传活动的每小项扣1分。


创卫宣传(30分):1.媒体宣传(5分),2.主要街道宣传(15分)3.社区、城中村宣传(10分)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6.积极组织开展卫生街道、卫生乡镇、卫生社区(村)和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做好本单位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报送。(7分)查阅相关资料,未开展创卫工作的此项不得分,辖区创建比例达不到要求覆盖率的扣3分。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三)扎实开展健康影响评价(20分)

1.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4分)查阅相关资料,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实现预防控制、医疗救治、运行保障和指挥应急处置能力的整体提升。(9分)查阅相关资料,未纳入规划的不得分,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大型公共建筑应急设施转换预案的每小项扣2分,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未兼顾应急救治和隔离转换需求扣2分。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00分)

(三)扎实开展健康影响评价(20分)

3.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平台,充分利用来电、来信、12345热线和网络新媒体等,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7分)查阅相关资料,未设立相关平台的扣3分,未严格执行办理时限和反馈时限的每小项扣1分,未针对薄弱环节改进工作的扣1分,满意度低于90%的扣3分,资料不能反映出详实情况的扣1分。

群众对本地区卫生状况满意率≥90%

群众满意度(50分)(*本项得分不得低于35分):市民满意度现场随访

县卫健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00分)

(四)养成文明卫生习惯(40分)

1.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乡镇、进村(社区、居委会)、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10分)查阅相关资料,未健全健教工作网络、未建立健康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的各扣2分,未定期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的扣2分,健康科普行动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低于要求标准扣3分,。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


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科经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各社区、村(居)委会、医院、学校在本单位和所管辖的公共场设有健康教育和爱国卫生内容的宣传专栏。车站、公园、景区、广场、各经营主体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公益广告等有健康教育内容。大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卫生健康知识,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习惯。(14分)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暗访,未落实相关工作的每小项扣1分。


健康教育(60分):1.媒体健康教育(15分)2.街道社区健康教育(25分)3.大型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健康教育(10分)4.医院健康教育(10)

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普及科学膳食及营养知识,推行减盐、减油、减糖;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推行分餐制和公筷制。辖区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10分)查阅相关资料,未落实相关慢性病防控措施的每小项扣1分,发现存在有关违法行为的每小项扣2分。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4.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6分)查阅相关资料,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县卫健局、县教育局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00分)

(五)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30分)

1.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意识,实施“光盘行动”。(10分)查阅相关资料,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教育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倡导绿色出行,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酒店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10分)查阅相关资料,存在使用非环保塑料购物袋现象,不能反映详实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塑料购物袋厚度≥0.025毫米


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3.积极开展健康乡镇、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建设等健康细胞建设。(10分)相阅相关资料,无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效果评价和总结推广资料的每小项扣2分。



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六)培养健康生活方式(30分)

1.建设健身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所等场地设施建设。(8分)现场查看,无相关活动场所的每小项扣2分,建有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低于100%的扣2分。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100%

全民健康活动(30分):1.体育健身设施建设(10分)2.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10分)市民参与健身活动(10分)

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鼓励和引导人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经常参加体有锻炼的人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频度3次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体育锻炼的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鼓励引导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在健身场所等地方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提高健身效果,预防运动损伤。(6分)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相关指标达不到要求标准的每小项扣1分。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16名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00分)

(六)培养健康生活方式(30分)

3.设置禁止吸烟警示语和标语,深入开展控烟宣传,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测、监督,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6分)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政府未出台文件的扣1分,发现禁烟场所有吸烟现象及烟草广告等现象的每小项扣1分。

政府出台全面控烟规范性文件

控制吸烟(30分):1.开展控烟宣传、公共场禁烟标识醒目2.医疗机构全面禁烟3.城区无任何形式烟草广告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公司、县卫健局、武铁随县站、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4.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6分)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指标达不到要求标准的每小项扣1分。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90%


县健康办、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5.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戒烟咨询服务,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4分)查阅相关资料,不能反映详实工作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县卫健局

三、环境卫生整治(200分)

(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70分)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规范化。(10分)现场暗访,不能反映详实工作情况的每小项扣1分。


基础设施(70分):1.路面平坦、完好(20分)2.基础设施完好(20分)3.立面整洁、牌匾规范(10分)4.绿化整齐、养护良好(10分)5.照明设施完好(10分)

县城管执法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建成区生活垃圾转运站、废旧物资回收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相关标准,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10分)现场暗访,设施、数量、布局、管理不符合标准每小项扣1分,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达不到要求扣1分。

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100%

废品回收站管理规范

县城管执法局、县科经局、县公安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三、环境卫生整治(200分)

3.建成区垃圾桶(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当地垃圾分类要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10分)现场检查,相关数理比例及清洁卫生要求达不到标准的每小项扣1分。

窨井盖完好率>98%


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

4.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县城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10分)现场查看,管理不规范的、低于二类标准的、建成区发现旱厕的,每小项扣2分。

县城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建成区卫生厕所全覆盖。

公厕(30分)(*本项总得分不得低于21分)1.公厕免费开放(5分)2.重点区域达二类建设标准(10分)3.照明洗手设施完善(5分)4.卫生整洁无臭味(5分)5.公厕标识规范(5分)

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卫健局、县交勇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监督管理局、县科经局、县建发集团、县农业农村局、武铁随县站,厉山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40分)

5.加强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90%。(10分)查阅管理信息化平台,覆盖面积低于要求比例的扣2分。

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90%


县城管执法局

6.城市主干道路面硬化黑化平整,城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10分)现场查看,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小项扣1分。

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县城管执法局、县建发集团、县供电公司

7.加强建成区绿化建设,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质量。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10分)现场查看,相关覆盖比例或面积不符合要求每小项或每平米扣1分。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厉山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环境卫生整治(200分)

(八)优化市容环境(60分)

1.县城和乡镇整洁有序,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10分)现场查看,不符合标准每小项扣1分。


管理(30分):1.门前三包落实(10分)2.无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有序(10分)3.流动商贩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

县城管执法局、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县城主次干道和街巷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泼乱倒现象,无卫生死角,背街小巷基本消除易涝积水点。(10分)现场查看,存在“十乱”现象每小项扣1分。



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落实河湖长制,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10分)现场查看资料,县城河道、湖泊等水体管理制度齐全,有卫生管理、保洁人员,保洁责任落实,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无杂物,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公共水域(20分):1.河道、湖泊等水体水面清洁(5分)2.岸坡整洁完好(5分)3.无直排污水现象(10分)

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4.道路硬化平整,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日产日清。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10分)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发现1个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扫路车和冲洗车机械清扫的比例低于要求的标准扣2分。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

清扫清运及环卫设施(60分):1.保洁人员着装作业(5分)2.清扫清运及时、垃圾日产日清(15分)3.垃圾收集容器配备齐全、干净(15分)4.收集清运密闭化(10分)5.机械化清扫车辆定时规范工作(5分)6.垃圾中转站场地内外整治。(5分)

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三、环境卫生整治(200分)

(八)优化市容环境(60分)

5.建筑工地(含待建、在建等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治,规范围档,无扬尘、噪声污染,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无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现象。(6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建筑(含待建、拆迁)工地(30分):1.工地围档规范(10分)2.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10分)3.无生活垃圾积存(10分)

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建发集团,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6.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分)现场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县城管执法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九)生活垃圾分类处理(20分)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5分)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15分)现场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县城管执法局

(十)加强环境薄弱区域综合整治(50分)

1.社区、单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排放设施、垃圾收集、废旧物资回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完善,主要道路配备路灯。(8分)现场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管理(40分):1.废品回收站管理规范(20)2.无畜禽散养现象(20分)

县城管执法局、县供电公司,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无违规饲养活禽和野生动物行为,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8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三、环境卫生整治(200分)

(十)加强环境薄弱区域综合整治(50分)

3.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8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

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60分):1.路面硬化、平坦(15分)2.无旱厕(15分)3.环卫设施设置(15分)4.清扫保洁到位,垃圾日产日清(15分)

县城管执法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4.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达标,普及卫生户厕,无旱厕;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非法小广告;居民区和公共场地不得种菜。(10分)现场查阅资料,发现一处不符合不要求扣1分。


社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十乱”整治(50分)(*该项总得分不得低于35分):1.无乱搭乱建(10分)2.乱堆乱摆(10分)3.乱停乱放(10分)4.乱贴乱画(10分)5.乱扔乱倒(10分)

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5.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现象。(8分)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县委政法委、武铁随县站,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6.积极向上级申请乡镇、农村道路改扩建项目,保持乡镇、农村道路的平整、干净。(8分)查阅相关资料,未能详实反映相关工作的每处扣1分。



县交通运输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四、农贸市场整治(100分)

(十一)统筹建改农贸市场(50分)

1.统筹抓好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现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做到批发和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信息公示到位,做到有制度、分区、健康教育、蔬菜农产品农药残留检验结果公示。(15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相关的标准达不到要求的每条扣2分。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场等零售市场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比例≥70%

信息公示(15分):有制度、分区、健教、农残公示,公示内容符合实际并及时更新。水产区(10分):要求设施完好、整洁卫生

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市场设施设备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预留消杀防疫空间。(15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建设与管理(40分):1.划行归市合理(10分)2.商品摆放规范有序(5分)3.清扫保洁到位(5分)4.环卫设施配置合理、清理及时(5分)5.市场公厕达二类以上(10分)6.无店外经营现象(5分)

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加强临时便民市场管理,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畈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规范。(10分)现场查看,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4.建有规范的活禽畜宰杀场所,实行隔离宰杀,加强清洗消毒,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10分)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发现一处未落实规范处置扣1分。

农残公示要完善

活禽售卖(20分)(*该项最低得分不得少于14分):1.设置相对独立区域(10分)2.隔离宰杀(5分)3.卫生良好(5分)

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四、农贸市场整治(100分)

(十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50分)

1.通过清除稳中积存垃圾、取缔流动摊贩、疏通边沟、更新标示标牌、拆除违章搭建的大棚等措施,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拉乱挂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25分)



县城管执法局、县科经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建成区农贸市场严禁屠宰、加工、贩运、售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推广“白条上市、冷链配送、冰鲜销售”的经营模式。(25分)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发现一项不规范行为扣2分。



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五、促进生态环境保护(100分)

(十三)推进生态文明(50分)

1.加强对废气的集中整治。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无烟囱排黑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或省政府考核目标要求,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15分)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发现违规焚烧现象扣3分,相关指标达不到要求标准每小项扣2分。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环境保护(10分):1.无噪音扰民(5分)2.无秸秆焚烧(5分)

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加强对城市噪声污染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大“禁鞭”力度,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10分)查阅相关资料,执行五类声环境功能环境噪声限值,对声功以声环境质量进行监督,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达到较好及以上水平,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加强对城市黑臭水体、超采地下水问题集中整治。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面生态流量(水量、水质)目标达标,辖区内无地下水超采问题,管理范围内无乱排污水,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非划定功能区水环境功能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黑臭水体。(10分)查阅相关资料,黑臭水体分级评价指标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五、促进生态环境保护(100分)

(十三)推进生态文明(50分)

4.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15分)查阅近3年发生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导致较大影响的不得分。

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县生态环境分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十四)规范医疗废物废水处置(50分)

1.辖区内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能力满足处置需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理医疗废物情况。医疗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标准。(25分)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未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的,自行就地处置的医疗废物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贮存管理不规范、标识不明显的,发现一处每小项扣5分。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医疗废弃物储存(15分):1.按规定安全贮存(10分)2.标识明显(5分)

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25分)查阅相关资料,污水未能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存在乱排污水现象,相关比例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小项扣5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县住建局

六、强化重点场所卫生管理(100分)

(十五)公共卫生场达标(30分)

1.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10分)查阅相关资料,制定本地年度公共场所监督、监测和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有总结,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有方案、标准,公共卫生场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和社会公示工作,现场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县卫健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六、强化重点场所卫生管理(100分)

(十五)公共卫生场达标(30分)

2.卫生管理规范,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10分)现场查阅资料,六小行业达到基本要求标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六小”行业卫生(50分):1.信息公示(50分)要求位置醒目(10分)公示内容包括许可证(10分)健康证明(10分)量化分级管理(10分)卫生管理制度(5分)监督举报电话(5分)2.基础设施(50分)要求有消毒保洁设施(20分)防尘、防蝇、防鼠设施(5分)垃圾收集设施(10分)3.卫生管理(50分)要求内外环境整洁(20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10分)禁烟控烟内容(5分)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加强对商场、超市、车站及旅客车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10分)查阅相关资料,卫生管理不规范发现一处扣1分。



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经局、武铁随县站,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十六)加强学校卫生管理(4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8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1分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六、强化重点场所卫生管理(100分)

(十六)加强学校卫生管理(40分)

2.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育配备比率达70%以上,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8分)查阅相关资料,按学生人数配置专兼职保健教师,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学校社会工作者,县级考研机构要配备心理考研员,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育配备比率>70%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8分)查阅相关资料,保障小学各年级及高中每周相应的体育课节数,中小学校健康每学期不低于4个健康教科育课时,检查发现开课率及体育活动时间达不到要求标准每小项扣1分。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


县教育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4.普及学校眼保健操,中小学生体质不断增强。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生近视率和肥胖率逐年下降。(8分)查阅相关资料,中小学校学生每天上下午各数1次眼保健操,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在上一年基础上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70%,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到100%,中小学生近视率和肥胖率逐年下降。


县教育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5.近三年无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8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生食品中毒事件不得分。

近3年无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十七)加强职业病防治(30分)

1.对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率达到90%以上。(10分)查阅相关资料,申报率未达到相关指标的扣5分。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


县卫健局、县科经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10分)查阅相关资料,用人单位未按要求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的,发现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劳动者未能调离原工作岗位的,未能妥善保管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发现一处扣1分。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90%


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县科经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六、强化重点场所卫生管理(100分)

(十七)加强职业病防治(30分)

3.加强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10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生10人以上死亡、50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职业性炭疽事件的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不得分。

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县总工会、县卫健局、县科经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七、强化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监督(100分)

(十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50分)

1.构建食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督格局。依法报告城区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10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饮用水安全事故的不得分,未及时报送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扣1分。

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加强流动食品摊畈的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15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食品安全(15分):1.醒目位置亮证经营(5分)2.设施设置规范(5分)3.卫生管理良好(5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

3.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15分)查阅相关资料,采用透明、视频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卫生、制作、消毒全过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网络平台,对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对经营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经营者落实“三防”(防鼠、防蝇、防尘)措施。(10分)现场查看,餐饮具使用符合要求标准,三防设施健全,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强化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监督(100分)

(十九)加大生活饮用水监管力度(50分)

1.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标准。(25分)查阅相关资料,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单位符合相关要求,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25分)现场查阅资料,制定有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相关档案资料齐全,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扣2分,水质未达到相关比例扣5分。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提升行动(200分)

(二十)提升疾病控制综合能力(50分)

1.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10分)查阅相关资料,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标准扣1分。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

预检分诊点(10分):要求设置、标识明显(5分)有医护人员值守(5分)     发热与肠道门诊(15分):要求规范设置、标识清楚(10分)有医护人员值守(5分)   

县卫健局

2.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10分)查阅相关资料,积极开展入学入托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及健康管理工作,相关比例达不到要求标准每小项扣1分。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

免疫门诊(10分)1.制度上墙,程序清晰(5分)2.设置及管理(5分)

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提升行动(200分)

(二十)提升疾病控制综合能力(50分)

3.加强慢性病防治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10分)查阅相关资料,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环境为重点,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减少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过早死亡率。检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一项扣1分。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


县卫健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4.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人均预期寿命≥78.3岁或逐年提高。(10分)查阅相关资料,针对生命不同阶段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进行干预,提供全程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相关指标未达到要求扣2分。

人均预期寿命≥78.3岁或逐年提高


县健康随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5.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10分)查阅相关资料,将心理健康监测纳入辖区重大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分级建立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队伍,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量援助服务,定期开展心理应急演练,在辖区开展精神卫生科普宣传、患者诊断复核、病情评估、治疗方案调整等,检查发现一处未落实或达不到规管管理要求扣1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


县卫健局、县平安办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提升行动(200分)

(二十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50分)

1.加大政府卫生投入,不断降低个人卫生支出。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5%或持续降低。(10分)查阅相关资料,建立结果导向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持续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相关比例未达到标准要求扣1分。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5%或持续降低


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2.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10分)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数据达到区域规划要求,检查发现未达到相关要求每小项扣1分。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县卫健局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提升行动(200分)

(二十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50分)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控制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规定。(10分)查阅相关资料,相关诊室设立符合要求标准,发现一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



县卫健局

4.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婴儿死亡率≤5.6‰或持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或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或持续降低。推进医养结合服务。(10分)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指标达到要求标准,建设医养结合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持续提升医养结合能力,检查发现一处未达到要求扣1分。

婴儿死亡率≤5.6‰或持续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或持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或持续降低


县卫健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5.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10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临床用血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存在非法采供血行为的、使用非专技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每小项1分。

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县卫健局、县红十字会,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提升行动(200分)

(二十二)加强卫生应急工作(30分)

1.推动火车站、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药品。(10分)查阅相关设备及药品,不能保障正常使用或未落实到位的每小项扣1分。



县红十字会、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武铁随县站,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与演练,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10分)查阅相关资料,未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的每小项扣1分。



县红十字会、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3.为医疗卫生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完善。加强医院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医闹等违法事件,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10分)查阅相关资料,出现一例伤医案件扣2分。



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二十三)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30分)

1.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10分)查阅相关资料,相关方案、制度、管理措施未落实到位每小项扣1分。



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坚持“人、物、地”同防,开展医疗机构、特定场所、重点场所、和交通工具、冷链食品加工和交易场所、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密闭或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特殊机构(养老院、监管场所等)、重点人群等重点环节防控。(10分)查阅相关资料,发现重点场所重点人群4个100%核酸检测和防控未到位每小项扣1分。



3.按要求及时接种新冠疫苗。严格审批大型活动,开展聚焦性活动需落实疫情综合防控措施。夯实“四方责任”,筑牢抗疫防线。(10分)查阅相关资料,疫苗接种率及各项责任未落实到位的每小项扣1分。



八、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提升行动(200分)

(二十四)实施“323”健康突出问题攻坚行动(20分)

对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等突出问题开展攻坚行动,着力构建“防筛管治”服务闭环,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查阅相关资料,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每小项扣1分。



县健康随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二十五)加强病媒生物防制(20分)

1.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家庭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10分)查看相关资料,有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自查评估达标情况,对各类畜生环境进行有效治理,现场检查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病媒生物防制(100分):1.鼠防制(30分)查鼠迹(10分)重点行业防鼠设施(10分)灭鼠毒饵站(10分)2.蝇防制(30分)查看成蝇密度控制(10分)餐饮店灭蝇防蝇设施(10分)蝇孳生地控制(10分)3.蚊防制(20分)查看幼虫孳生环境治理(10分)旅业等公共场防蚊设施(10分)4.蟑迹(20分)

县健康办、县爱卫办、县城管执法局、县科经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铁随县站,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2.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10分)查阅相关资料,单位食堂、宾馆饭店、餐饮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场、商超、农贸市场的食品点位,防蝇和防鼠设施达到合格要求,发现一处未达到要求扣1分。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场、景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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