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
具体内容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受理时仅需填写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个体工商户凭借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办理条件
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登记业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
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
办理地点: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93号、94号窗口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722-356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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