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随县全体单位/随迁(务工)人员/随县所有企业等具体内容
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享有片内生同等待遇。
办理条件
随父亲或母亲在一地生活、就学的非居住地户籍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政策依据
1.《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9号);
2.《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随教文〔2021〕18号)。
政策有效期:持续推进
办理地点:就近入学学校
责任单位:随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722-3567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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