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企业
具体内容
对生产经营年度纳税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工业制造业企业(不含资源性企业),按照实际纳税额进行奖励,年纳税500—1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1000—2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税收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总部落户随县,税收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办理条件
税务部门提供名单,县科经局制定奖励方案报批。
政策依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县政办发〔2022〕6号)
政策有效期: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
办理地点:县科经局
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联系方式:0722-333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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