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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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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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的名称:随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1、对已建成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行政检查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对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的行政检查

依据:《城市绿化条例》《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3、对随意抛撒、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的检查

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9号)

三、被检查主体和检查频次

1、广东台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随县分公司       每年1次

2、随县供销朗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每年1次

3、随县鑫达诚运输有限公司                   每年1次

4、随县健宸源渣土有限公司                   每年1次

5、随县汇耀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每年1次

四、专项检查计划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检查

2025年9月底前

现场检查

城市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核准检查

2025年9月底前

现场检查

倾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行为检查

2025年9月底前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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