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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矿山生态修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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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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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历史遗留矿山与停产矿山“双清零”为目标,以在建在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为抓手,系统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下面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历史遗留矿山与停产矿山生态修复

截至目前,随县21座到期停产矿山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工作、3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面积134.11公顷,已完成治理并通过部级系统销号图斑30个,面积126.2公顷,剩余吴山草屋庄历史遗留矿山1个图斑面积7.91公顷暂未在部级系统销号,目前该图斑已上传省级系统审查通过,目前部级系统正在审核中,随县历史遗留与停产矿山“双清零”工作已基本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在建在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强化矿山生态修复源头治理,督促全县19家在建在产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矿山“边开采,边修复”责任,全面做到修复和开采同步实施、贯穿始终,力争矿山生态“不欠新债”。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缴纳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基金6982.9065万元,同时结合相关在建在产矿山企业实际修复情况,在确保达到生态修复成效的基础上,会同林业、环保、财政等有关部门开展在建在产矿山生态修复验收工作,充分结合实地测量成果、现场施工资料以及相关发票票据等佐证资料,其中吴山吴联矿业公司完成生态修复地块面积合计15.04公顷、吴山吴随矿业公司完成生态修复地块面积合计14.7公顷,分别退还两企业三年累计缴纳生态修复治理基金207万元以及306万元,妥善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基金计提工作,全面用“活”用“实”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基金,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资金压力。

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相关工作举措

(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治理实效

构建“因地制宜+核心突出+宜白留白”的治理思路,综合采取自然修复、转型利用和工程治理等方式,科学实施“边坡整形+生态防护+土地复垦+动态监测”系统治理。相关历史遗留矿区与停产矿山矿区植被覆盖率大幅提升,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坚持多元投入,强化资金保障

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生态修复方面,构建“省级补助+县级配套+土地收益反哺”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组织编制《随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有针对性的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高效治理,不断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落地见效,超前谋划有关项目实施,依托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补助资金、县级统筹资金以及增减挂钩项目建设收益,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在到期停产矿山生态修复方面,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清单台账管理。对全县到期停产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矿建立生态修复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明确每座矿山的修复主体、修复范围、修复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未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或修复进度滞后的停产矿山企业,依法下达生态修复提醒函。

(三)坚持建管并重,巩固修复成效

全面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组织专人定期对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区内植被树木进行浇灌养护,对存活率低、修复效果较差的地块及时补种补栽,压实后期管护责任,确保生态修复质效持续巩固。同时收集全县易发生矿产盗采点位58个,设立打击非法采矿宣传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推动形成矿山生态修复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四)坚持“一举多得”,产生综合效益

坚持“生态修复+增减挂钩”协同推进,充分结合实地情况统筹开展,对符合增减挂钩立项条件的历史遗留矿山中的工矿废弃地地块大力开展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自2023年开始实施以来,随县3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参与历年增减挂钩实施的面积有441.3139亩,其中60.8294亩正在验收,已验收取得指标面积380.4845亩,已验收取得指标收益1331.6957万元,相关工作经费部分继续用于开展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推动生态修复与增减挂钩建设良性循环,切实减轻生态修复工作资金压力。

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以来,通过使用自然修复、转型利用和工程治理等方式,释放综合效益显著。在经济效益方面:土地复垦利用达到24%,其中恢复耕地面积32.07公顷,可用于种植农业作物,为当地村集体和农民提供良田种植,切实实现增收;在生态效益方面: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02.04公顷,其中恢复种植油茶8.71公顷、林地72.46公顷,草地20.87公顷,提高植被覆盖率,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提升了水土保持能力;在安全隐患方面:通过生态修复治理后,能够消除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合理重塑地形地貌,加快周边乡村振兴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在社会效益方面:通过生态修复,解决了全县多年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有效地减轻生态环境问题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乡村振兴做出了贡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巩固“双清零”成果,完成最终销号

持续加强历史遗留矿山和停产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确保产生持续效益。重点推进吴山草屋庄剩余1个图斑的部级系统销号工作,加强种植后期管护,确保顺利通过核查核销,实现历史遗留矿山与停产矿山“双清零”全面收官。

(二)强化在建在产矿山常态化监管

重点落实全县19家在建在产矿山“边开采、边修复”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责任,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全流程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落实修复义务,确保“生产不欠生态账”。结合企业实际修复情况,稳妥有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基金计提、使用和监管,探索更加灵活合理的基金提取方式方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加强《随州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全面提升矿山企业生态修复意识。严格落实矿山审批、生态修复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推动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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