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随县城镇拟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公示
为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经所在社区受理公示,由镇(场)政府初审,县住房保障部门审核,下列家庭基本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限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到当地社区或政府及县房产局联系。监督电话:随县房产管理局3339763
随县房产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
2017年上半年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人员名单(共6户)
三里岗镇(共2户)
黄正英 高元元
环潭镇(共4户)
杨白洲 马啟明 肖啟桂 朱炫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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