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神农人才倍增计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随县政发〔2017〕16号)精神,拟将县政府筹集的位于随县兴随小区翰林苑人才公寓房20套,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配租。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下列16名人员基本符合人才公寓实物配租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 6月24日起至2020年 6月28日,限期为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映,联系电话:3339763。
申请人:共16人
一、用人单位(企业)共9人
1、湖北天星现代农业有限公司(1人)
郭雄
2、正大饲料(随州)有限公司(3人)
付学智 孙敏 钱辉
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5人)
张晓飞 王博武 郑茂林 朱葛 辛建忠
二、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共7人
1、随县司法局(省司法厅选派专技人才对口帮扶随县司法工作)(2人)
李义超 蒋遵轩
2、随县人民医院(5人)
袁崇昊 赵昌武 张建强 雷铭 姚余明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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