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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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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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企业资产总体情况

(一)资产总量(不含金融企业)

2023年,随县在册国有或参股企业37家,其中:随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属企业25家(含集团公司1家,一级子公司5家,二级子公司10家,三级子公司4家,入股参股企业4,央企合作企业1家);随县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12家(含集团公司1家,一级子公司5家,二级子公司3家,入股参股企业3家)。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类总计583.48亿元,其中:资金4.58亿元,资产277.7亿元(流动资产93.56亿元,非流动资产184.14亿元),资源价值301.2亿元(随县建发集团持有矿产总量4360万立方米值193.2亿元;随县乡投集团持有矿产总量2680万立方米,值108亿元);国有企业负债65.01亿元(流动负债37.15亿元,非流动负债27.86亿元),负债率为11.14%,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国有资产分布情况

我县国有企业资产主要集中在投融资及资本运营、城镇及乡村建设、公共交通、石材、其他金融服务等行业。其中,随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河道采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及自有资金投资等;随县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与管理运营,美丽乡村、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土地开发投资,支持随县镇村两级合作公司发展,国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

(三)企业经营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3.11亿元、实现净利润0.86亿元、上缴税收0.12亿元。全年规划建设了113个项目,总投资额34.6亿元。其中PPP项目一个(含12个子项目),投资18.58亿元;公益性投资类项目25个,投资3.75亿元,主要为城镇基础设施等建设类项目;自主经营类项目87个,投资12.27亿元,主要为石材、河砂等经营类项目。

二、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国资国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和效益大幅增长。

(一)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国有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县国企自觉树立国资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团结协作、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呈现良好态势。一是企业发展提质增量。2023年,全县国有企业总资产净增451.43亿元(并入资源性资产444.5亿元),国有企业净利润净增1552万元,同比增长22.11%。二是资本布局持续优化。新组建随县乡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县建发集团共同推进国有资产改革重组,形成2+10+N管理层级。三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立足“三园区一中心”产业布局,持续推进石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矿山智慧化管理等石材产业重点项目,加快县域支柱产业产能恢复;聚焦乡村振兴“两环线一片区”建设,投资2.34亿元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整合利用县域砂石资源,实现国资收入1666万元;紧盯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着重推动明月谷景区、田王寨景区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采购保障房543套,有效解决城镇教师、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四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以央企合作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先后主动对接国电、国能、中粮等20余家央企,积极争取在随县投资兴业、共同发展。近年来,我县国有企业与央企共签订15个重点项目合作协议,投资总额达216.2亿元。

(二)全力抓好改革攻坚,国企活力进一步迸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各项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推动国有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及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年行动”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二是“三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鼓励企业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健全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机制,推动企业岗位能进能出,员工薪资能增能减。三是国资监管效能全面提升。修订了《随县人民政府国资局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随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完善国资监管“1+N”体系,促进国资监管机构依规行权履职。印发《随县县属国有企业债务融资与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企业举债融资、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国企党建显著增强。坚持以党建赋能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设计,把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规章制度相结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加强企业“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现国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

(三)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国企担当进一步彰显。按照稳经济大盘要求,全县国企主动承担急难险重发展任务。一是认真落实减费让利惠企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有房产租金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租户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2023年全县国有企业共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71.08万元。二是全力确保清理兑付零拖欠。进一步排查摸清在建项目和采购项目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积极兑付应付资金,杜绝国有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确保对民营企业款项应付尽付。三是千方百计稳岗促就业。充分挖掘用工潜力,加强与人才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搭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2023年县国有企业提供工作岗位56个,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四是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定期分析研判国资系统稳定情况,妥善处理企业改制等信访问题,全年未发生重大涉稳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和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经济总体规模不大、综合实力不强。应收账款和存货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大,资金周转慢,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二是国有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逐年增加。企业融资渠道受限、成本持续走高,还本付息和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压力加大,债务负担不断加重。三是国资监管力量亟需增强。目前,随县财政局仅仅加挂了随县国资局机构牌子,未单独核定国资监管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专业化监管作用未能发挥。四是国企专业人才较缺乏。用人机制灵活性不够,人才吸引力较弱,高素质专业人才、中高层管理人才缺乏。五是随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改制程序未执行到位。目前,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仍由县发改局统筹管理,管理体制需进一步理顺。

四、下一步工作规划

(一)优化布局和投向,着力打造国有经济增长极。聚焦随县“5511”产业发展布局,突出主责主业,鼓励和支持全县国有企业主动进入绿色石材、生态旅游、农业深加工等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推动县属国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营收占比逐年提升。

(二)深入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着力增强国企竞争力。继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加快提升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健全创新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深化新型“三项制度”改革。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健全以业绩为导向的市场化分配和激励机制。

(三)持续强化职能转变,着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完善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加强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投融资管理、国有资本预算与收益管理等工作。督导国有企业强化对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债务风险日常监测,审慎开展担保融资、对外投资等业务活动。落实内部审计、年度预决算、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推进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保障国企健康发展。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全过程,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强化国有企业的党建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加强清廉国企和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国资监管队伍力量,以高质量党建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注释

1.“2+10+N管理层级”:以2个集团公司,10个一级子公司,N个二级、三级子公司组成的县属国企管理体系。

2.“三园区一中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石材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随县经济开发区、随县(武汉)科创中心。

3.“两环线一片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打造覆盖全县所有镇(场)的随南环线、随北环线、随中片区三个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片(带)。

4.“三项制度”: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

5.“1+N”体系:“1”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N”是指N个国资国企改革配套文件。

6.“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7.“5511”产业体系:县委县政府推进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石材产业突破500亿元,新能源突破100亿元,先进制造业突破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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