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镇D级危房整治销号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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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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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居民住房环境和品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城镇 (不含厉山镇、经济开发区)D级危房整治销号提出如下措施:

一、优先保障D类危房户住房安全。

城镇(不含厉山镇、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D级危房户,积极配合进行封控管理或主动拆除危险房屋的,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政策。

二、强化就地改建指导服务。

城镇(不含厉山镇、经济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内D级危房户,申请在原地基上新建住房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选址、设计、施工等指导服务,从建设、管理、消危等全过程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三、鼓励D类危房户改善居住品质。

城镇(不含厉山镇、经济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内D级危房户,自愿拆除原有房屋,且按规划无法就地改建的,保留其原地基合法权益,在城镇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不含二手房、还建房、小产权房),每户奖励20平方米房票。可与教师、医务、引进人才和新市民等其他群体购房奖补政策叠加使用,每套房使用房票最多不超过 8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总面积的 60%。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暂定执行三年,上级其他政策覆盖面与本措施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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