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草店镇三道河、观音寺、东湾村河段 采砂企业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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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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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随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9]201号”文要求,随县草店镇三道河、观音寺、东湾村河段采砂已由随县水砂证字[2019]第05号文批准实施,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随投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对随县草店镇三道河、观音寺、东湾村河段采砂企业遴选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随县草店镇三道河、观音寺、东湾村河段采砂企业遴选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90529G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地点在随县草店;

2、实施范围:三道河、观音寺、东湾村河段内采砂,开采范围坐标为东经113°43′55″北纬32°11′34″起至东经113°44′44″北纬32°14′29″止,河堤或自然河堤两边有农田的各留15米为禁采区,年度许可开采量7.03万立方米;

3、7月1日至10月15日为禁采期。

四、采购内容:河道采砂、水面及河道内转运和上车、洗砂及河道恢复整治等。

五、预算金额:163万元(含后期河道整治等不可预见费用20万元)。

六、采砂期限:合同签订后范围内河道采砂期限1年。

七、质量要求:符合GB/T 14684—2011建筑用砂合格标准,且河道恢复整治须达到合格标准。

八、采砂计量及结算办法:砂容重取定为1.6吨/m?,最高限价为12.6元/吨,以可销售砂量为结算依据。

九、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具有砂石料开采或劳务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六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资料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6.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至少具备第1、2、4、5、6、7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砂石料开采或劳务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自有(或租赁)船舶或挖掘机证明原件;⑤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六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不得兼任项目经理或六大员;⑥ 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⑦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⑧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15时30分,地址: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随县随投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石  阳    联系电话:0722-356801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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