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随县陈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公示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寄(送)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和地质灾害防治股。
联 系 人:符剑 0722-3339682
通讯地址: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相关资料:1.《湖北省随县陈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公示版)》
2.《湖北省随县陈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专家评审意见(公示版)
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9日
陈家湾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评审意见(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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