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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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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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用地需求量与日俱增,土地调控政策已成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土地供应是土地调控政策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之一。为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促进随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党的二十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随县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0〕130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随自然资收412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和《随县城市总体规划》,在深入分析随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及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和供给潜力的基础上,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以及各乡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开展2023年度随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将《随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完成后,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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