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随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2022—203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随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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