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第三届四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殷诗兵等委员:
县城投公司作为实施县城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主体,建县十年来,主要承担了县城范围内主要道路、市政配套设施、景观绿化等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建设。
提案第1条,完善神农国际酒店至316国道段路灯建设,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坚决纠正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受疫情影响,全县财政收入锐减,城投公司全力做好重点民生项目资金保障,新建项目需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提案第2条,翰林苑至炎帝学校路段路灯已安装到位,但路灯一直未亮化因缺乏配套资金。经县政府领导安排,交由子公司随县大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炎帝学校路灯亮化工程,现与供电公司及施工单位达成一致安装变压器一台,已向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312015.89元,待资金到位后,公司立即组织实施,确保孩子们上学道路上一片光明。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