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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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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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安居镇烟袋坡村组组通公路计划指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属于“道路先硬化,补贴资金未到位”的问题,在“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部对于农村的投资重点区域由中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导致整个湖北省的计划都急剧减少,而我县每年分解下来的通村公路计划只有“十一五”期间的四分之一,供需矛盾相当突出,很难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强烈的修路意愿。此前未批先建的情况在我县较为普通,为此2016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做出决定:一次性拿出40公里计划用于解决此类问题。而后我县在“十三五”期间,通村公路全部使用新的技术标准,即路基5米宽,路面4米宽,补助标准也从以前的10万/公里提升到20万元/公里,不再修建3.5米的通村公路,也不在审批3.5米宽的通村公路建设计划。

建议中提及的情况,目前的交通专项资金暂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乡村振兴的项目资金,交通部门又不具备整合资格。我局将会积极向县政府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争取能够多渠道,多方式的解决此类问题。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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