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开促公正 司法温度暖人心丨随县检察院对一起在校大学生拟不起诉案举行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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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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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县检察院对一起在校大学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承办人、律师到会听证。

谭某某和刘某某均为某学院在校大学生,二人系同乡好友。2022年7月,谭某某、刘某某通过学校兼职群找到一份“工作”,对方令二人下载某翻墙软件和某聊天软件,并将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软件与上述软件绑定,之后便开始利用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软件转移、接收网络赌博资金。银行工作人员发现二人银行卡交易流水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刘某某和谭某某对自己实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在全面审查侦查机关移送资料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经过社会调查了解到二人在校表现良好,且刘某某在疫情期间,主动加入本社区志愿者团队,为社区老年人分配物资,表现优异。检察机关综合考虑二人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情节,经研判后提出拟不起诉意见,并依法依规启动公开听证程序。

公开听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从“法、理、情”三个方面阐释了拟对刘某某、谭某某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与会听证人员就听证事项进行深入讨论,充分发表听证评议意见后,一致同意该院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我本以为自己的人生往后就要贴上犯罪的标签,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我非常后悔和愧疚,今后我会以此为教训,遵纪守法,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拟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听证会上深刻忏悔。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是兼顾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参与帮信案件的在校学生往往犯罪行为简单,法律意识薄弱,为了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对在校学生的不起诉处理兼顾了‘惩罚犯罪’与‘治病救人’的目的,体现了司法温情。”听证员李刚参加听证会后对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表示肯定。

对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参与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推进开放、透明、阳光司法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陈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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