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230010、D420000201811240031、D420000201811260050、
X420000201811290016)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230010、D420000201811240031、
D420000201811260050、X420000201811290016)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淮河镇王家湾村十三组山体被挖,树木被毁,拉石头的车辆来往产生的噪声和灰尘很大,采石过程炸石产生的石灰掉进河里,堵塞沟渠。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核查,铜鑫石材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开采、私占林地、噪声和扬尘污染等问题,随县骏源石材公司存在“一矿多口”问题,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县林业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强化司法联动,严厉打击私占林地、乱砍滥伐行为。
2、针对随县骏源石材公司挂靠随县铜鑫建材有限公司在红瓦屋庄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黑沟新增一个采矿点(“一矿多口”)的违法违规行为,随县应急管理局已责令其停止开采。
3、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淮河镇人民政府督促随县铜鑫石材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降低道路扬尘:一是加大对沿线道路洒水降尘频次;二是确保车辆冲洗站正常运行,运输车辆必须经车辆冲洗站冲洗后方可进入国道;三是加快运输专用道路水泥硬化,减少道路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期进行复查,对非法开采矿石行为,发现一起,打击处理一起。
5、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随县铜鑫石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降尘降噪措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6、淮河镇人民政府要求该公司加大对沿线道路洒水降尘频次,运输车辆必须经车辆冲洗站冲洗后方可进入国道,加快运输专用道路水泥硬化,控制道路扬尘扩散。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铜鑫公司已办齐相关手续,厂区厂房采取全封闭式生产,安装有吸尘器和高空喷淋装置,厂区生产过程中采用全封闭破碎生产线,粉尘、噪声均不超标。配备4两洒水车早中晚按时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安装篷布遮尘,夜间限时作业,减少噪声。2019年3月24日,铜鑫公司采矿许可证到期,现处于停产管护状态,目前正在筹划运输专用通道的水泥硬化工程。对原有开采面进行了生态修复治理,复绿面积30亩。
2、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随县骏源石材有限公司罚金十万元,其公司法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3、随县骏源石材公司已停产,开采矿口正按相关部门要求恢复治理。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随县骏源石材有限公司罚金十万元,其公司法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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