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260053)
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260053)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厉山镇明华村8组猪场养殖污染严重,异味扰民。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针对汪海波养殖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养殖,并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清理收集池存放的废水、废渣;规范建设干粪堆场,对养殖废渣收集处理;建设养殖废水收集池,并采取防渗漏措施,所有养殖废水经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于2019年2月26日对汪海波养殖场下达处罚决定书,汪海波缴纳了五千元罚款。
2、在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的指导下,汪海波养殖场完成了整改措施,消除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完成了环评审批备案手续。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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