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110015)
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110015)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万和镇新城大概有9家做石材加工厂,加工的时候对河里的水污染大,河水都是臭的,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很大。挖沙也很厉害。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随县水利和湖泊局依法对违法开采的采砂厂进行查处,要求其规范建设二级沉淀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随县水利和湖泊局持续加大采砂监管力度,要求采砂业主严格按照批准的采砂区域采砂,严禁超深、超区域开采,开采过后及时回填,平整河道,消除隐患,保证河床的稳定,严防水土流失。
3、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进一步加大对石材加工区生产用水排污处理的监管力度,强化污水收集处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4、随县水利和湖泊局、太白顶景区管委会及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辖区河砂采集作业的整治力度,加强对过往运砂车辆的检查,对手续不全、非法采卖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太白顶景区内各石材加工厂均严格按照污水零排放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并且厂区每天洒水降尘,生产用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厂区周边水质没有受到污染现象。太白顶景区规划所及各石材企业加大对生产加工区生产用水排污处理的监管力度,增加对加工区洒水降尘次数,一天不少于4次。
2、太白顶景区每天对过往运砂车辆例行检查,严守把关。近段时间来,景区范围内采砂作业逐步规范,非法采盗买卖行为已基本杜绝。景区河长办继续联合规划所、派出所加大对辖区河砂采集作业的整治力度和对过往运砂车辆的检查力度,对手续不全、非法采卖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无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整改完成,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