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交办件(编号D420000201811140045)
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报告
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投诉件(编号D420000201811140045)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及现场核查验收结果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1、随州市随县万和镇的石材厂,造成河里的水被污染,灰尘很大,山上大面积被采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2、随州市随县周边河里采砂严重,破坏生态。
3、随州市随县双鑫公司是开金矿的,灰尘很大,车间里面用硫磺硫酸洗,废水偷接排放到河里。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1、强化粉尘污染治理。一是建立洒水抑尘常态化机制,购买洒水车定时洒水,实行园区道路卫生保洁服务外包,洒水喷雾压尘吸尘降尘。二是生产车间全部采用封闭式厂房,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管网喷雾湿法生产。三是建设车辆冲洗站,建设石材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和2个矿区SJ-1200龙门式车辆冲洗站,对进出矿区车辆冲洗降尘,有效抑制粉尘扩散。
2、强化水污染治理。一是兴建矿山小型拦污坝,有效控制污水外排。二是配备磁分离污水处理设备,对拦蓄的污水进行达标处理。三是在加工园区,高标准建设沉淀池,通过雨污分流、逐级沉淀回收利用,做到加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制定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方案,对需要恢复治理的矿山平台分门别类进行治理。对矿山平台及边坡进行清理、整形、覆土和复绿。
4、强化采砂管理。在规划中确定了禁采区和禁采期,县水利和湖泊局联合镇村两级和多部门齐抓共管,加强了开采过程中的监管,严格规范和监管采砂,严禁超深、超区域开采,要求开采企业开采后及时回填,平整河道,消除隐患,保障河床稳定,达到疏浚河道、行洪畅通和河道堤防安全度汛的目的和开采量的动态平衡,并要求所有采砂场地安装称重设施、监控设备,配备现场监管人员,对每一台出砂车辆进行签字确认,详细记录司机姓名、车牌号、运砂时间、运砂数量,记录的信息与监控一致,随时备查。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万和镇已成立矿山生态修复问题专项整顿指挥部,制定了矿山生态修复专项方案,对需要恢复治理的矿山平台分门别类进行治理。共投入资金1.2亿元,人力2000余人,车辆340余套对96个平台及边坡进行了清理、整形、覆土和复绿,高标准完成复绿2400亩,累计栽种湿地松树苗等树种约50万株,播撒草籽、花籽等约6000公斤,点种橡子、槐树籽约10000公斤,治理工程现已全部完成并通过了省林业厅组织的矿山生态修复初步验收。健全万和镇石材工业园区道路洒水抑尘常态化机制,洒水车每天按规定运行,保证园区道路、厂区扬尘得到有效抑制,生产车间全部采用封闭式厂房,防止粉尘逸散,每天定时冲洗,同时,改干法生产为湿法生产,降低加工粉尘。已投资2500余万元兴建矿山小型拦污坝51处,其中湖北康辉石业有限公司公司42处,随州市瑞丰石材有限公司矿区6处,随州市金昌石业有限公司矿区3处,有效控制污水外排。金昌矿区租用水库一座(董家庄),每年租金20万元,库容约6万立方米,作为拦污坝使用,可以有效拦截金昌矿山生产污水,投资870万元购置的一套日处理12000吨磁分离污水处理设备已于2016年9月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行,可对拦蓄的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康辉、瑞丰矿区(三七三南河庙)拦污坝工程于2017年8月底竣工,总库容约38万立方米,拦污坝及污水处理设备总投资规模约1500万元,有效拦截康辉及瑞丰矿区产生的污水,并配备一套日处理15000吨超磁分离污水处理设备,现已投入运行。万和镇所有石材企业都按环保要求建设完善了雨污分流设施;所有企业都按环保要求建设了应急蓄水池;所有企业都采用环保方式处理废水,规模较大企业安装干湿分离设备,全部做到生产污水循环利用零外排,无渗漏。
2、2019年1月至今,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及部署下,我县全面开展全县采砂管理整改工作,县政府印发了《随县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县水利和湖泊局与县公安局针对河道非法采砂开展了4次联合执法打击行动,共现场抓获非法采砂挖机3台、铲车1台、各类车辆17辆,强制吊离河道各类采砂船舶5艘。截至目前,各地已查获各类非法运砂车88辆,取缔非囤砂点57处,没收非法囤、运砂料2850m³,打击巡查非法采砂法点44处,拆除、切割非法采砂船舶16艘,拆除制砂机具23套。全县共清理修复河道13580米,封堵、拆除采砂入河便道37处。2019年3月9日,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专题研讨了《随县河砂统一经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决定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政府主导、统一经营、市场运行”的办法,由随县城投公司组建二级平台公司负责全县砂石生产经营,统一开采和运输。
3、关于反映随州市随县双鑫公司相关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不属实。
四、违法查处及追责问责情况
2019年1月,市县两级纪委对《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的“湖北随县淮河支流河道上演‘全民采砂’”问题进行调查,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对小林镇党委书记童传新(副县级)进行立案调查。县纪委对小林镇镇长甘军林等17人进行立案调查;责成8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责成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治沙办主任李清照等6名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五、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办结的结论性意见
已完成整改,具备销号条件。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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