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卫东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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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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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卫东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依法推进长江大保护

为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生态保障

8月24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卫东带领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举措,结合随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为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生态保障。

检查组一行来到随县实地查看万和镇石材矿区生态修复、石材废料回收利用等情况。

检查组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对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坚决扛牢自身在长江大保护中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

检查组提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举措,结合随州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更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全力推进污染治理,倾力解决环保难点,切实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为我市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生态保障。

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高位谋划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完善配套政策规划,强化法规学习宣传,聚焦重点领域管控,系统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切实将国家、省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到解决具体问题的实际行动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泽富,秘书长王定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成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等参加执法检查。(随州日报、随县融媒体中心 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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