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万福店农场、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随县县级取消的124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部署,继续清理精简各类证明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取消和规范的证明事项全面落实,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附件:随县取消证明事项清单
随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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