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人民政府,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强力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年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决定自即日起,利用10天的时间,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全面、彻底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地、各部门和所有行业(领域)。特别突出在建工程项目、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消防、“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检查共性内容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情况。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是否健全完善、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是否加强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是否扎实有效。
(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各单位推进“打非治违”、“两个全覆盖”工程及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做好迎接省、市、县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准备等工作。
三、检查具体内容及责任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自行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自即日起赴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具体事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安排。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日常监管、整顿关闭、尾矿库治理、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等专项整治情况;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相关镇场,牵头人:冯大庆)
2、在建国家投资项目、能源油气管道:重点抓好高铁项目建设、风力发电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占压管线等问题。(责任领导:徐正友。责任单位:发改局、相关镇场,牵头人:董立勋)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治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及超范围经营情况。(责任领导:汪兵、刘红申。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供销社,相关镇场,牵头人:冯大庆、陈友元、包得宏、张涛)
4、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车辆非法运输、非法载客、超载和危化品非法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非法改装认证、违规装载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责任领导:汪兵、刘红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镇场,牵头人:张涛、王先阳)
5、水上交通:重点检查无证无照船只非法运输、非法载客和超载,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相关镇场,牵头人:张涛)
6、国土:检查土地整治工程,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监督落实情况,无证开采、以采代探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责任领导:王成民。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相关镇场,牵头人:汪祖国)
7、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和城镇燃气管网占压情况;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城镇燃气管网占压等行为情况。加强城镇燃气项目管理,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天然气调压站、燃气用户用气设施安全隐患;加强液化石油气站管理,全面排查站内外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责任领导:王成民。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相关镇场,牵头人:周成义)
8、消防:对高危行业、学校、商贸、医院、酒店、网吧、养老院、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以及演练情况。(责任领导:刘红申。责任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相关镇场,牵头人:张涛)
9、教育:各地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校舍、超市、楼梯、栏杆及校园饮食等教育领域安全监管情况。(责任领导:陈巧。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相关镇场,牵头人:杨光明)
10、工业企业: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行业、粉尘作业,涉氨制冷企业及其使用场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突出专用汽车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安监局、相关镇场,牵头人:贺丛华、冯大庆)
11、民爆物品: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破作业等环节安全隐患情况。(责任领导:刘红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相关镇场,牵头人:陈友元)
12、特种设备:锅炉、电梯、扶梯、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情况。液化气、天然气充装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中小企业、小作坊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的行为情况。特别要对电梯、扶梯安全开展专项检查。(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单位:县质监局、相关镇场,牵头人:汪新成)
13、农业:农业设备设施、渔业船舶、农机,农业生产过程中安全保护防范措施。(责任领导:刘银洲。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相关镇场,牵头人:彭有树)
14、林业: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产品生产加工、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企业安全监督防护工作;冬季森林防火安全。(责任领导:刘银洲。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相关镇场,牵头人:李贵辛)
15、水利:重点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含南水北调工程)、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情况。(责任领导:刘银洲。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相关镇场,牵头人:沈义春)
16、民政:重点检查养老院、福利院等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各单位安全管理措施的制定、实施情况,特别是消防设备、设施的配备和正常使用,房屋是否是耐火材料,安全人员的巡逻值守情况,用电安全情况,交通安全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情况。(责任领导:刘银洲。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相关镇场,牵头人:雷震)
17、旅游:重点检查旅游行业车辆营运、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的运行安全。(责任领导:刘银洲。责任单位:县外事侨务旅游局、相关镇场,牵头人:宋成凤)
18、工商:重点查处无证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主体情况。(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单位:县工商局,相关镇场,责任人:郭东)
19、供电:所辖各单位电力施工安全工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工作。(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单位:供电公司,相关镇场,牵头人:李朝兵)
四、检查方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及“11.25”、“11.27”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听取安排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等方面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实地检查。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值守、组织调度工作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实地检查要确保全覆盖。重点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是否扎实有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由专家组成的检查专班,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标准要求和责任分工,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将本次大检查工作方案于12月5日前报县安办备案待查。
(二)彻查彻改,务求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检查要统一列表,明确分工,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建立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一个一个地整改销号。
(三)跟踪督办,失职追责。为便于县安委会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各地、各部门要于12月10日前将大检查的开展情况以文字材料报县安办。大检查结束后,县安委会将组织4个督查组对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全县通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隐患查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乡缜和行业主管部门,县安委会主要领导将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四)建立机制,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实际相结合,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
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络人:刘亚政,电话:0722- 339152,邮箱:554397572@qq.com
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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