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寻根节”及雨季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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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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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安〔2017〕3号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寻根节”及雨季汛期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场)人民政府,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寻根节”及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寻根节”及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落实。针对当前及雨季汛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实际,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方位、全覆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一、检查督查范围

  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民爆器材、水利、电力、教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旅游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油气管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养(敬)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恶劣天气、雨季汛期及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二、检查督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清晰、责任落实是否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是否做到全覆盖、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做到“零容忍”,“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持续并取得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是否落实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两化“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二)重点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对商贸、医院、养(敬)老院、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型文体娱乐活动报备审批情况及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达标、应急疏散、严防踩踏事故预案制定以及演练情况,建立群防群控网络,提高火灾预警和扑救能力。(带队及责任领导:刘红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旅游:重点检查旅游行业车辆营运、旅游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的运行安全。(带队及责任领导:王成民。责任单位:县旅游局)

  3、道路交通:根据“寻根节”及汛期道路交通特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落实雨季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查货车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车辆非法运输、非法载客和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情况。(带队及责任领导:汪兵、刘红申。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 

  4、水上交通:严格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寻根节”及雨季汛期巡查和监管力度,重点查处无证无照船只及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打击旅游船、客渡船及砂石船超载等行为,切实加强镇(场)、管委会、开发区船舶、渔业船舶、高速船、危险货物运载船及码头的安全管理。(带队及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5、气象水利:加强恶劣天气下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及时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通报天气变化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力度。在可能发生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引导公众安全出行。按照防汛工作总要求,切实加强对堤坝、水库、山塘的安全巡视,重点突出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雨季汛期要做好专人值守工作,危险地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带队及责任领导:王成民。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气象局。)

  6、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整治及尾矿库整治情况排查;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根据雨季汛期特点,抓好金属非金属矿山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和防洪工作。重点抓好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要加强专人值班值守,加强巡查观测,加强抢险物资储备,严防洪水浸顶、垮坝溃坝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检测,严防次生事故发生。(带队及责任领导:刘银洲、王笠。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国土资源局)

  7、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强化对相关设备设施检查、检修。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天然气、成品油输送管道情况;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治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制品行为。(带队及责任领导:刘银洲、王成民、王笠。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发改局、县供销社、县住建局)

  8、建筑施工:加强对在建工地、建筑物、桥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雷击触电、防坠落、物体打击、倒塌措施及防范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带队及责任领导:王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9、教育:重点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师生宿舍、教室、微机房、校内超市、餐厅、校舍楼梯消防设施设备、校园周边环境及饮食卫生、学生室外运动等教育领域安全监管情况。(带队及责任领导:陈巧。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工业企业和民爆器材:加强对公用设施和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业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突出专用汽车行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及民爆器材储存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带队及责任领导:汪兵、刘红申。责任及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

  11、特种设备:强化对锅炉、电梯、扶梯、压力容器、起重机等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大型娱乐设施检查维护力度,加强对邻水、邻坡、户外和地势低洼的特种设备单位的安全检查。(带队及责任领导:汪兵。责任及牵头单位:县质监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压实责任。县安委会结合安全生产季度大检查大督查,统筹安排部署“寻根节”及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要在各地各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有做好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自查和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检查到位。凡责任不明确、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并迅速行动,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事故的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当前及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要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逐行业逐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不留死角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措施、定标准、定期限、定责任人的要求,从速、从严整改。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及时发现、应消除未及时消除、应整改未及时整改到位和应落实防范措施未及时落实的,一经查实,比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三)突出查治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当前及雨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和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环节。要坚持多部门联动,以更严、更细、更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先、“实”字为首,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忠实履行职责,确保大检查大督查取得实效。

  (四)严格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要制定和完善当前及雨季汛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要充分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保证设备和装备的完备有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组织调度,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特别要及时掌握雨情汛期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应急处置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将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安监局办公室259室,电子档材料传121682950@qq.com。

                          

 

 

                         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5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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