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人民政府,各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随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随县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落实责任,建强队伍,严格监管,强化预防,深化治理,夯实基础,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进一步下降,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五个随县”建设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各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县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要求,组织开展对前期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强专项督导,确保实施意见中2020年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梳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重点行业领域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县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认真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认真做好“十三五” 安全生产规划评估,全面落实2020年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内容,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着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整合2020年安全生产和消防(森林防灭火)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严格“一票否决”。迎接市安委会对县政府巡查考核,启动2020年县政府安全生产巡查,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2019年考核巡查的抽检工作。(县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把各项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考核巡查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县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6、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随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二十一个专委会工作职责任务,统筹抓好本行业领域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落实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月报告制度、各专委会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专委会主任年度工作述职制度。进一步界定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方面的监管边界。充分发挥各专委会的作用,协调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安委办、各专委会牵头单位和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7、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严格依法履职,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制度,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做到“五落实、五到位”。推进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标准化创建与工伤保险、安责险、监督检查频次等挂钩的激励措施。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国资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化专项整治,抓实抓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控
8、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化工产业改造升级。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专家指导服务,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涉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摸底排查治理(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新一轮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县试点推行烟花爆竹实名制零售模式,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闭环管控,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整体效能。(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9、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风险专项治理,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力度,强制淘汰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深入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持续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
10、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机构、地下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农家乐客栈等高风险场所,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集中治理。(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科经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执行等制度。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桥梁隧道、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及水利、电力、公路、市政等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严格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落实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处罚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2、深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大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推进公路消危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加大重点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完善“公跨铁”立交桥上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冶金、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加强油库、化学品仓库、民爆物品储存库和烟花爆竹等场所的防雷专项治理,及时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县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全面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城市下水井盖,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管执法和法制保障
15、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制度。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应急管理大数据平台,推进地下非煤矿山采空区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跟踪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坚持精准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诚信承诺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高危行业企业监管执法,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继续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格取证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严格事故调查处理问责。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 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实施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和典型事故提级调查,执行典型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约谈力度,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要求,拓展违规违法信息举报渠道,强化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县应急管理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8、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等重大工程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19、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楚天行”、“全国消防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社区宣传栏,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七进”活动开展,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开展安全示范创建。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县安委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21、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加快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接入,推进建设城市生命线以及尾矿库、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消防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安全生产信息化全国“一张网”建设。(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2、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完善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建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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