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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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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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8日县政府常务会通过)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随州市扶贫办《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随县2021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情况,按上级文件及通知精神,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乡村振兴两大类工作实际资金需要,特拟定《随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类资金计划8107.5万元

(一)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机制类5410.8万元。

1.产业发展2841.2万元。

(1)边缘户、监测户、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奖补642.2万元。

(2)扶贫车间及产业基地带贫补贴100万元。

(3)脱贫户水稻保险补贴50万元。

(4)发展产业小额信贷贴息682万元。

(5)市光伏电站产业发展基金767万元。

(6)脱贫贫困村后续产业帮扶资金600万元。

2.稳岗就业及公益岗位人员补贴资金1360.6万元。

(1)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563.6万元。

(2)2021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县级配套资金113万元。

(3)无光伏电站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补贴684万元。

3.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类资金1209万元。

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资金1209万元。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类2696.7万元。

1.雨露计划补贴316.8万元。

2.教育资助政策落实206.5万元。

3.安全饮水、住房保障巩固提升工程380万元。

4.脱贫人口城乡基本医保补贴991万元。

5.脱贫人口补充医疗保险710万元。

6.巩固拓展及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费38.4万元。

7.脱贫出列村驻村帮扶工作经费54万元。

二、支持脱贫村衔接乡村振兴类资金计划4520万元

(一)培育壮大脱贫村及脱贫人口优势特色产业资金1350万元

(二)补齐脱贫村、脱贫人口农村人居环境及小型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短板1750万元。

(三)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奖补100万元。

(四)村组20户以上通组道路未达标里程为386公里,建设奖补资金预算1270万元。

(五)乡村振兴工作经费50万元。

以上合计12627.5万元。

三、资金来源(中央、省、市按2020年标准预计12690万元)

(一)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5792万元。

(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93万元。

(三)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5万元。

(四)2021年县级财政需整合配套资金5400万元。

随县乡村振兴局

随 县 财 政 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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