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随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计划》,结合随县实际,安排第一批县级衔接资金1755.198249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如发现有违反政策的情况,可向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23,07223339596。
附件:1.随州市光伏公司所建村级电站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拨付表。
2.随县2021年县直部门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
随县乡村振兴局
随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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