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脱贫攻坚政策清单之识别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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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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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主要政策

(一)贫困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

2013年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736元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作为识别标准,凡低于同期国家扶贫标准(20182952元、20192995元),吃穿发愁,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没有保障的,以户为单位建档立卡纳入,动态管理。

识别程序

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政策宣传——农户申请——信息比对——民主评议——村公示——乡镇公示——县公告——结对帮扶——采集录入信息——制定帮扶计划——建立贫困户档案

(二)贫困人口退出

退出标准

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

(三)贫困村出列

出列标准

贫困村出列必须达到九有标准,前提为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错退率低于2%,群众认可度达到90%以上,村集体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等。

(四)边缘户监测

监测标准

人均纯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于5000元)但收入不稳定有致贫风险的农户。重点考虑以下四类群体:

1、三保障不稳定的农户;

2、因病、因学家庭负担重,生活困难的农户;

3、因产业失败、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导致家庭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

4、其他有致贫风险的农户。

类别

主要政策

(五)脱贫不稳定户监测

监测标准

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重点考虑以下四类群体:

1、家庭有大病、重残人员的脱贫户;

2、因产业失败、自然灾害、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导致家庭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脱贫户;

3、整户无劳动力的脱贫户;

4、其他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六)退出程序

贫困人口退出:村级验收专班入户核查——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形成初步名单——村委会和工作队核实——村支部书记、工作队干部或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三方认可签字——形成村级初选名单——村公示——乡镇逐户逐人审核——县抽查——市复查

贫困村出列:乡镇评估确定贫困村出列名单并公示——县核查公告并批复——市抽样核查并公告——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销号

(七)退出后政策

2020年前,国家、省、市现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八)建档立卡数据核准

三一致

三一致是指:贫困户家庭信息、纸质档案、信息系统信息三一致。

1、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村干部对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核准,发现信息不一致的要列成清单,以村为单位集中上报到镇。

2、镇扶贫办对各村核准上报的扶贫对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核实认可后准确录入信息系统,并开展常态化数据巡查整改。

3县扶贫办开展常态化建档立卡数据巡查和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反馈数据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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