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利民十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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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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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办事中得到更多的实惠,现推出以下惠民利民服务措施: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制。进一步降低门槛,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持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户救助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

二、推行法律援助受理承诺制。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经济困难群众不再需要到所在乡镇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力争做到“一件事一次办结”,让老百姓少跑腿。

三、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

四、实行律师值班制度。在县法援中心、县法院、县检察院分别实行律师坐班和律师电话值班制度,第一时间为群众答疑解惑。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做好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法律援助中心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程序。向社会公布“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和法律援助咨询电话0722-3339148,确保线路畅通,处理及时。

六、公证快捷服务。公证业务实现“集成服务、一窗办理、一次办结”。在日常接待中,主动为当事人核实或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能够一次提供所需材料的,且当日核实完毕的,公证员当日受理当日出证。对于能够运用信息手段核实的事项,如机动车驾驶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公证员提供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公证。

七、公证代办服务。群众可在辖区司法所咨询并领取办理公证事项所需材料清单,由工作人员代为填表、代为预约办证或上门服务时间。推行公证书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公共法律服务站代办送达等服务方式。对需要跨县办理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因疫情防控影响不便出行的,代为联系当地公证机构协同办理。

八、减免公证费用。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将免费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书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范围。经济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或因疫情影响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用。

九、优化涉企服务。设立“公证服务企业专窗”, 针对企业实际需要提供公证服务方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对合同、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公证业务实行收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针对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主动下沉中小微企业,摸底企业需求,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十、关爱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依法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学习和技能培训。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人员申请政策救助,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多途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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