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0,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各乡镇还存在工业集聚区或产业组团区,这些工业集聚区布局分散,体量不大,呈遍地开花局面,且未落实规划环评制度,没有进行统一规划,产业定位分析不明确,项目引入把关不严,且园区内企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存在布局和管理缺位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并完成全市所有工业园区(聚集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建立工业园区(聚集区)项目准入、退出及限批机制,实现各工业园区(聚集区)科学、有序、规范发展。
三、整改措施
1、开展全市工业园区(聚集区)底数大排查,摸清全市工业园区(聚集区)建设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一园一区一策”整改方案。
2、分类施策,科学、合理规划各工业园区(聚集区),根据工业园区(聚集区)设置要求,科学论证,对达到设置工业园区(聚集区)标准及条件的按程序依法依规予以批复;对不符合设置工业园区的现有工业园区(聚集区),全面停止进入项目。
3、开展各工业园区(聚集区)安全、环保评估,建立健全项目准入、退出机制,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制度,从严管控项目准入,凡不符合各园区(聚集区)安全、环保、规划及产业政策等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对逾期未完成工业园区设置、未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及产业组团、未开展安全、环保评估的,一律停止审批建设项目。
四、整改完成情况
对畜禽养殖、石材开采加工、采砂制砂等项目从严管控项目准入,严格把关。对达到工业园区标准及条件对的依法办理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或跟踪环评工作。对符合产业政策的设置准入门坎,明确准入条件。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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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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