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45)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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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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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建议

促进敏感区农药限制、化肥减量化使用补贴政策出台,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应用无人植保飞机,自走式喷雾机等新型高效药械开展防治。大力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5000亩,推广生态防治、杀虫灯、性诱捕器、生物农药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2、大力宣传推广精准施药技术,即选用对口农药,对准施药部位,确定最佳防治时间,避免农药的滥用和浪费,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020年已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

四、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农药限制、化肥减量化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5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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