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及办结程序的通知》(2021年3月24日印发)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件(编号【2020】04-D1222005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县万和镇青苔村村里20多个石材厂把村里林地毁坏了,石榴树、田地全部被毁。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我县在前期监管过程中发现了一批违法占地的行为毁坏了林地、农田,均已及时立案查处。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湖北康辉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湖北康辉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2.县林业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采取悬挂横幅、宣传画、微信、QQ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悬挂横幅5条,制作宣传画册500余份,进企业、入村组进行宣传,让企业主学法、懂法、依法经营。
3.制定《随县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查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县林业局、万和镇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和森林督察卫片图斑清查为契机,对近年来万和镇青苔村石材企业违法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整改后的现状及效果
1.目前湖北康辉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地案已经办理完结并恢复土地原状。
2.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了较浓厚的宣传氛围,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如果公众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8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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