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60015)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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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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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编号X2HB202109160015)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的事项

随州市随县澴潭镇水管站将水库承包给私人养鱼,该养鱼户每年向水库抛洒大量的化肥和鸡粪。每年6-7月份有大量的死鱼漂浮在水面上,水体呈黑绿色,臭气熏天。

(二)基本情况

澴潭镇境内共有小型水库37座,其中澴潭水利中心管理的共有五座小(一)水库,基本信息为:1、苏家河水库总库容535m²,2、联合水库总库容117.1m²,3、石板山水库总库容187.93m²,4、夹湾水库总库容120.5m²,5、民建水库总库容344.5m²。

(三)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澴潭镇水管站将水库承包给私人养鱼”情况属实。

2021年9月18日,我镇组织专班对澴潭水利中心管理的水库承包养殖合同清理取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澴潭镇水利中心共管理5座水库,自2020年全县开展小型水库取缔承包养殖合同工作后,我镇迅速行动,目前水利中心管理的5座小型水库承包养殖合同已全部解除。

2. 关于“该养鱼户每年向水库抛洒大量的化肥和鸡粪。每年6-7月份有大量的死鱼漂浮在水面上,水体呈黑绿色,臭气熏天。”情况不属实。

养殖合同解除之后,水库内生物处于天然养殖状态,未有投肥投粪情况发生。且我镇2021年降雨量大,五座水库处于库满堰满溢洪状态,没有大量鱼类死亡,无水体变黑,臭气熏天情况发生。

四、处理和整改情况

我县将持续加强执法巡查工作,开展禁止投肥投粪养殖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投肥投粪养鱼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承包养殖现象,切实保障县域水生环境健康良好。

五、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长期坚持”的整改要求,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如果公众对该信访件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8日-2022年7月15日)向随县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22-3339208。

随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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