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环随建审〔2022〕21号
关于对湖北康森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中间体实验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湖北康森特药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湖北环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康森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医药中间体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唐县镇紫金居委会一组,项目代码:2207-421321-04-01-517190。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总投资的13.8%)。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实验室)、贮运工程(溶剂仓库、1号仓库、2 号仓库)、公用工程(供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音处理、固废处理等措施)组成。
经发改部门预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环评及专家论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防止“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废气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研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酸碱废气。项目试剂称量、实验研发等过程均设置在全封闭实验通风橱中进行,有机废气及酸碱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管道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再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研发实验废水、实验设备初次清洗废水、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作附近农田肥料;研发实验废水及实验设备初次清洗废水应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设备二次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污水罐车托运至唐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唐县镇污水处理进水水质。生活污水、研发实验废水、实验设备初次清洗废水均合理处置,不外排。
(三)噪声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车间应为封闭结构,墙体隔声,设备基础设置减振隔振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处理废水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废试剂瓶、研发实验废渣、研发实验废液、处理废气的废活性炭、实验设备初次清洗废水)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应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废水的废活性炭应暂存于10㎡一般固废暂存间,交由活性炭厂商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暂存20㎡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均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外排。
(五)总量控制。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其总量控制指标为 0.027t/a。指标由建设单位进行申请获得。
(六)环境风险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水池 70m³,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口、采样平台及标志牌。按照报告要求做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保留原始监测记录备查,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五、随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六、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评报告 审批 意见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分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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