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晟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钢模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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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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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环建审〔20229

关于对湖北晟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钢模板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湖北晟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武汉绿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晟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钢模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位于随县经济开发区,项目代码为:2101-421321-04-02-428573。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7%)。主要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生产区、辅助工程(办公区)、储运工程(仓库)、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噪音处理)组成

经发改部门预审,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环评及专家论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研究,我局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防止“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防止水土流失。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废气防控方面。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气为下料切割废气、焊接废气、抛丸废气、喷漆废气等。废气排放口(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采取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有组织非甲烷总经、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废气排放口(DA002)排放的颗粒物采取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经、颗粒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

(二)废水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DW001)排放口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三)噪声防控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的噪声主要为厂界噪声。应采用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项目东侧厂界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执行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方面。该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不外排。

(五)总量控制。项目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其中COD0.096t/aNH3-N0.010t/a,挥发性有机物:0.667t/a;颗粒物:1.065t/a,应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购买获得。

    (六)环境风险方面。指定监测计划,检测运行期环境要素及评价因子的变化,检测结果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①加强原料的管理、远离火种、热源;采取相应的防火、防雷等措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②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3)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要求,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存,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理。③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发现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应停止产生相关污染物的工序,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后方可进行生产。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口、采样平台及标志牌。按照报告要求做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工作,保留原始监测记录备查,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答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

五、随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营运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前,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营运,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你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报告以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载入排污许可证。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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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审批意见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随县局办公室     2022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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