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省治超办《关于加强重点道路货运源头单位摸排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工作,现将我县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
被公示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29日前,向随县交通运输局说明情况。
联系电话:0722-3339295
附件:随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摸排和监管情况统计表
随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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