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请人:
你提出的客运经营备案事项变更申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查,作出备案决定[详见附件:2024年客运班线备案事项变更审定意见(第5批)],并予以公示。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决定准予备案(变更)。
特此告知。
电话:0722-3561898
随县道路水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2日
2024年客运经营许可业务审定意见
(第5批)
一、客运班线经营变更运营车辆申请
序号 | 申请单位 | 新增班线名称 | 线路 牌号 | 车牌号 | 审定意见 | 备注 |
1 | 随县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新集-洪山 | 鄂SE7708 | 审定通过 | ||
2 | 随县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新集-洪山 | 鄂SE7327 | 审定通过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